根据《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(试行)》第二十二条,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的批准、变更、注销信息向社会公告,并在有关网站上提供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企业基本信息查询。2016年第二季度,邮政管理部门共批复同意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企业3家。名单如下:
企业名称 | 审批单位 | 经营地域 | 经营环节 |
上海致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|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| 上海 | 分拣、投递 |
浙江万才物流有限公司 |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| 浙江省杭州市 | 收寄、分拣、投递 |
北京燕文物流有限公司 | 国家邮政局 | 北京市、上海市、 | 收寄、分拣 |